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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奋斗二十大】李永胜、张玉容:论全人类共同价值对“普世价值”的超越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2-11-08 09:10 浏览量: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总书记胸怀天下,基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立场上,以宽广的全球视野和世界眼光观照世界,着眼于人类文明与文化价值的历史制高点,立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高度提出的重要论断,它直抵价值世界的本质与规律,澄清了人们在共同价值问题上的一系列思想迷雾,回应了“普世价值”的挑战,打破了西方“普世价值”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对“普世价值”的扬弃与超越,形成了对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原创性贡献,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从价值哲学视角看,价值本身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客观存在,但它不同于事实存在,而是表征一种价值关系的特殊客观存在,即客体对于一定主体的意义和效用。共同价值是相对于一定群体主体的普遍价值,作为价值存在的一种独特类别,也是一种客观的真实存在。从客观意义上讲,事实上存在着人类普遍的,超越国家、民族、阶级等界限的共同价值,例如全人类共同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其基本内涵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一倡导契合世界历史时代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人类价值创造在不同时期民族国家之间形成的最大公约数,为促进世界共同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价值支撑。本文将从价值哲学视野对全人类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区别及其对“普世价值”的超越进行初步探讨。

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的区别

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出场是对西方“普世价值论”进行理性批判的结果。无论从价值共识、共同价值观角度,还是价值认同角度,“普世价值”都披上了人类共同需要满足、共同利益维护、共同目标达成、普遍规则和普遍规范遵循的虚假外衣。在全球化经济发展、全世界文化交流和融合过程中,各国人民面临的世界性问题与挑战日益凸显,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于维护本国特殊利益与世界霸权,巩固其在全球的领导力和话语权的需要,通过军事和经济战略的野蛮操控与侵略,强迫其他国家认同西方价值,以政治、经济、文化手段极力引诱其他国家认同西方价值等,导致苏东剧变、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以及阿富汗在长久战争内乱中的巨大危机。人们在战火不断、经济贸易摩擦纷争中意识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普世价值”输出上的不遗余力,全球化发展遭遇逆全球化和反全球化冲击时,在人类逐步平等而普遍的交往现实中,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目标,人们不得不深刻反思有别于“普世价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什么。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论,是顺应历史潮流、回应历史呼声、破解时代之问的价值理论创新成果,与“普世价值”在价值主体、价值共识、价值目标、价值实践、价值取向、价值逻辑六个维度上有重大区别。

(一)价值主体维度

“普世价值”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依据,采用绝对的普遍性方法,立足于唯心主义世界观,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并以个人主义为信条的价值论,其内在支撑的主体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虚幻主体。这种普适性的价值论将人的特殊性消弭于普遍性之中,以抽象的“类”遮蔽人的现实具体性,用“泛爱众”的普世关怀突出“普世价值”的绝对性和永恒性,并希冀以柏拉图式和黑格尔式思维,将这种抽象价值幻化为绝对符合人性的价值。围绕抽象的人性假设,“普世价值论”提出了超越阶级、民族、国家和时空的虚幻价值论断,凸显出抽象的人性论,从而使文化、民族、种族、信仰和阶级的具体差异消失殆尽。资产阶级利用曾经在推翻封建阶级和教会统治时所拥有的革命合法性,以人权说、民主说、公平说等为武器巩固执政地位,贩卖其价值理论,超越历史和现实社会生活,脱离具体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极力掩盖其阶级统治的本质和侵犯他国权益的实质,极力隐藏“普世价值论”的主体虚幻性,遮蔽“普世价值”的伪命题实质,将人定义为“政治人”“法律人”“理性经济人”,并以“淡化意识形态”“去意识形态化”的主张将“普世价值”视为人类意识形态的终结。

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现实的人是多样性统一的具体历史主体。即便人们对相同客体的需要相同,比如同样需要空气、水、阳光、食物以满足有机体生存,但因处于不同社会条件,同一客体对不同价值主体的意义也会由此出现“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复杂价值现象,这就决定了价值必然是在主体之间的存在、生命、生活、实践中,具备“同”和“异”的复杂状况。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以马克思提出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为出发点,以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人为依据,强调主体间的共同性,同时又承认主体间的差异性。共同价值指向客观存在物对人的存在发展的意义,强调要尊重和珍惜与人类生存发展有关的一切自然存在和社会成果。这种以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的价值论,是人类从自发到自觉,不断追求的一切“善”的对象性存在的统称。它强调多元主体共存的现实,并强调多元主体与现实客体发生联系时,应在多元主体协作过程中求同存异、和而不同,达到多元主体之间的自由和谐。

由于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的原因,世界各国在发展水平、发展道路、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和历史背景方面存在差异,必然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尊重差异、求同存异,真正探寻全人类交往实践的价值同心圆,从而聚同化异、共生共荣。全球化让世界各国日益成为相互依存、彼此互动、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主体必然表现为作为类共同体构成成分、要素的具体主权国家和民族,它是通过不断的社会交往实践,在血缘伦理关系、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以及传统文化的共同继承关系中的现实共同体,是主张人性的共性和个性,承认不同时代、地域、阶级、国家、民族、政党的现实存在的历史统一体。

(二)价值共识维度

由于“普世价值”以抽象的主体为前提,致使价值共识成为脱离火热现实与丰富历史,脱离不同国家与民族境遇而独立存在的抽象共相。这种延续宗教普世性的共识,企图让全世界都遵循一种道德或价值规范。这种被西方政治家标榜的民主、自由、人权,由于抽象的普世性,只能在抽象的思辨中存在,因而成为虚幻的共识。“普世价值”以抽象人性为依据,宣传超越历史、时空,超越民族、国家,无条件、绝对化的“普世价值”,并立足于观念的输出和渗透,强调对其他一切民族文化的优越感。这种虚假的价值共识背后,是“普世价值”论者期望以西方特殊价值统一世界的主观幻想和殖民阴谋。

唯物史观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在一定范围内、一定问题上基于共同价值的存在,必然形成某种程度的价值共识。各种文化交流交融的过程,往往促成人们对一定价值(共同价值)达成普遍认可。例如,对自然环境的价值、对网络安全的价值等,由于人们实践的极其复杂性和变动性,这种认可往往是具体的、历史的、有条件的、变动的。人并非抽象的存在,而是在一定类的现实形态中,具备共同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意识属性,并在同自然、同他人的彼此相处中遇到相同的、类似的问题和威胁时,反思价值事实形成价值意识层面的价值共识。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就是人类在全球化过程中基于共同生活条件及共同价值形成的价值认同,它是基于共同价值事实形成的真实的价值共识,不同于“普世价值”的虚假共识。

第一,人类在满足主体需要时,因为共同的生存、安全、发展需要,促使人类必然利用现实条件,实现人类共同的利益。当今世界,各类全球性问题不断涌现,意味着人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必然形成某种价值共识。同时,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消解各种特殊利益,人类共同利益并非游离于各种特殊利益之外的神秘现象,恰恰是各种特殊利益顺利实现的共同前提。可以说,共同利益是人类整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人类所要实现的特殊利益的前提。共同价值就是在共享性的公共利益、公共关系、公共秩序、公共问题以及公共合作中,出于维护这些共同利益而生成的普遍价值,以统筹人类命运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补性需要,并在对共同的行为准则遵循中,构建人与人相互依赖的互补性利益实现模式。

第二,不同于“普世价值”“独断论”的价值认同,全人类共同价值强调的是和而不同,也就是对多种价值之价值认同与价值认异的矛盾统一。所谓价值认同,通常指不同主体借助对话、沟通、交流与协商等,对某种价值及其合理性形成相同意见。所谓价值认异,是指某一价值主体虽不认可其他价值主体所肯定的价值,但基于历史、文化、民族、种族、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对其他价值主体的价值选择能够理解和尊重,从而对其他价值的合理性能够予以承认和肯定。从价值实践视角看,人们进行社会交往的目的往往是在尊重价值认异的基础上达到一定程度的价值认同,但西方的“普世价值”往往将价值共识定位于狭隘的价值认同方面,强调西方中心论,极力为西方价值的输出和扩张作辩护。这种做法看似强调共同价值,实则维护的是西方的特殊价值,忽略其他民族和国家的特殊价值。在全球化趋势中,激烈的价值冲突让人们看清了这种单向度的价值认同并不能消解矛盾,反而会更加激化矛盾。价值冲突的事实促使人们越来越注重在这种差异化的冲突中保持各自民族和国家的独特性,并反思如何在此基础上达成矛盾和解,实现求同存异基础上的价值共识。

第三,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开放的,“普世价值”则是封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主体)作为共同价值的主体本身,就是通过求同存异的共性思维将人类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各个利益主体的高度依存态势,从而在兼容并蓄中寻找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尊重并善待不同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接纳并包容不同文明模式的差异性,赞同各国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基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辩证方法,直面人类遭遇的共同挑战,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满足人类共同需求,倡导互助与合作,开展全球共治,提倡各国在彼此协作中实现共建和共赢,从解决人类共同问题的共性思维出发,呈现出开放性与包容性。与此不同,“普世价值”则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排斥甚至侵害其他国家的利益。这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往往忽视了其他国家的具体历史文化和特殊国情,拒斥其他国家的不同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排斥其他国家推行的多样化社会制度和价值,呈现出保守性与封闭性。

(三)价值目标维度

价值目标的设定反映了价值立场、价值立足点的不同。全人类共同价值基于世界大同、协和万邦、人类幸福的价值立场,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世界美好未来作为价值目标。当民族国家交往日益频繁,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更加复杂时,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甚至每一个人在休戚与共的世界整体中都无法独善其身,理智而正确的唯一选择,就是建立共建、共享、共生、共赢的命运共同体。实现这一愿景目标,就要在理念与实践上,确立符合人类发展共同利益、满足人类共同需要的真实价值追求,积淀出和平与发展、公平与正义、民主与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实践是价值创造的真正源泉,这一价值追求归根到底源于人类的共同实践需要。比如,和平与发展就是人们面对战争冲突、恐怖袭击、核威胁等国际议题时期望获得的需要满足和利益维护,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共同利益追求和价值创造。

“普世价值”的目标是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共同体,维护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并强迫其他国家为迎合西方国家战略利益、战略资源的需要,形成相应的发展模式。它的立足点是西方政治文明和社会制度,价值构建标准是现代西方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产阶级价值和价值观。发端于西方的近代工业文明,以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进步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和政治上出尽了风头,并依此确立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和话语体系。他们将自我价值主张巧妙地包装成“普世”价值,将一切帝国主义侵略、侵害他国的实践行为以“维护和平”的价值外衣加以粉饰。冷战的结束并未使西方敌对势力放弃冷战思维,出于对苏东意识形态瓦解图谋的得逞,西方国家更加坚定了通过鼓吹“普世价值”获取自身利益的方式。他们以抨击他国缺乏所谓的“自由、民主、博爱、平等、人权”为借口,肆意干涉他国内政,造成国际局势的持续动乱。这种所谓“匡扶正义”的虚假方式,不仅没有改善贫穷落后国家的现实,反而因推行符合西方国家利益的资本主义经济模式,扶植亲西方政府的政权,以强权文化摧毁其他异质文化,表现出与其鼓吹的“普世”口号安全背离的现象,在实践中充分暴露出推行“普世价值”的真实目的。

(四)价值实践维度

价值源于实践,并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普世价值”植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土壤,浸润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交换关系之中,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的直接反映,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保障,呈现为极力向全世界推广西方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精神信仰的价值扩张现象。从价值哲学视角看,“普世价值”实质上反映的是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塑造世界和主宰全球的价值实践方式,其实践理念说到底就是零和博弈,这必然有得益一方,也必然会出现受损一方,其综合得失后的总和为零。这就使得源于推翻封建阶级和教会统治而提出的“普世价值”体系在脱离一定历史阶段后,其巩固和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拓展,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持续推向全世界,成为稳固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手段。在强势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力量支撑下,西方惯常在意识形态方面推行话语霸权和文化帝国主义,推广“普世价值”的话语体系,使其真实意图藏匿于“自由、民主、博爱、平等、人权”等话语形式之中;并凭借自身话语权的主导地位,有意将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等领域的竞争加以意识形态化,通过“普世价值”话语的殖民与扩张,将反映自己利益的价值“普世化”为全人类价值,达到不断固化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扼杀新生的对抗因素、排挤非西方的异己力量、实现以资本主义制度一统天下的目的。概言之,“普世价值”是西方国家独特历史实践的产物,打上了鲜明的资本主义制度烙印。

全人类共同价值产生于全球化发展到共同体阶段的世界历史时代,植根于世界各国彼此高度依赖,人类有了共同的、普遍的生产生活实践的历史环境。它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浪潮,着眼于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全球性问题的客观事实,深植于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普遍交往的历史事实中,考虑到仅仅依靠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已经无法解决全球公共问题,必须实现共同体成员国家的共享共建共赢,从而彰显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价值实践特征。它主张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发扬历史主体性,在主动回应“普世价值”的挑战中,自觉建立自己的话语系统,也就是以鲜明的价值自觉,打破“普世价值”的话语垄断,从价值事实出发,建构自己的价值话语表达方式,有力回应西方国家在价值论上的攻击,以破解西方国家在价值主张上的语言表达优势。这实际上是倡导广大发展中国家建构自己的独立话语体系,把本国的价值主张传递给国际社会,为文明的多样化、价值的多元化注入活力与动力,助力国家间、民族间、人类主体间的共同价值实现。它与“普世价值”的根本区别在于,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在现代文明建设中,倡导基于共同价值的新的文明形态,倡导各个国家为实现共同价值理想,实现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觉超越同质的发展模式和价值属性,探寻多元价值背后的价值公约数,从而形成团结一心、彼此协作的实践方式;“普世价值”则是拘泥于同质的形式,并以此偷换共同价值追求的概念,在价值构建上秉持独占性与排他性,不遗余力地输出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试图扩大自身价值影响力,占据国际话语权,并将西方发展模式视为人类社会发展唯一正确模式的实践方式。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在对“普世价值”的世界历史性镜鉴和扬弃超越中,在呈现社会主义制度对现代文明共同追求的价值实践中,在批判西方社会用“普世价值”解读“共同价值”的理论实质中建构出的接地气的真实价值。它把全人类作为价值主体,把全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价值旨归,以构建共存共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共同创造世界美好未来为实践形式,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真理性和强大价值魅力实现了对“普世价值论”的超越与扬弃。

(五)价值取向维度

从唯物史观视角看,每一个社会居统治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思想观念,归根到底就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及其社会关系在社会意识上的表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一方面是“虚假性”的,体现为将理论和现实关系颠倒,用人类的一般本性粉饰真实的阶级压迫,用“普世性”掩盖其特殊阶级利益,强化了因异化劳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异化现象。这就造成资本对劳动奴役的绝对化,将商品交换原则视为绝对的公平;另一方面又是“阶级性”的,也就是说,在政治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往往是一切阶级利益的获取者,自然也是意识形态的主导者,他们必然会把意识形态变为“制度化的思想观念”和“观念形态的国家机器”。二者背后呈现出“普世价值”对资产阶级利益和统治的合法性论证和辩护的本质,以及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绝对化、普遍化推广之目的,致使资本主义国家内部以普遍利益和普适价值诉求的虚幻表达,掩盖了对特殊价值、特殊利益、特殊阶级、特殊集团的维护。“普世价值”并没有也不可能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真正成为“捍卫自由、追求民主、保障人权”的样板,而是借口维护人类公平正义的名义,真正行使借助颜色革命在全球推广“西式民主”制度和文化价值的图谋。由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投射到价值和价值观领域,必然强调对个人自由权和财产权的绝对保障,并把个人利益作为衡量价值和判断道德的根本标准;片面追求政治上的财产权利平等,忽视经济层面的真正平等,造成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主导的社会中,财富成为衡量自由、民主和文明程度的根本标尺,并成为决定个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的关键要素。这些势必形成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的价值取向,并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中,不顾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最终走向个人至上的个人主义。

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实现各个国家、民族、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利益,它视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紧密相连的不同利益的共生共存体,致力于实现满足人类共同利益的共同价值。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根本不存在超越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任何思想观念一经产生,便烙上了所处时代、所属阶级、所生长的制度的鲜明印记。“普世价值”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直接产物,而全人类共同价值产生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土壤,它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深植于人类普遍交往的历史实践之中,是从“现实的人”出发的价值主张,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充分体现了共产主义理想的人文情怀。从世界大势看,全人类共同价值顺应了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着眼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从世界普遍交往的联结常态出发,把握并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倡导在尊重世界各国人民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权利的基础上,践行“共同价值”,以胸怀天下的共产主义情怀,正视制度差异并尊重文明多样性,倡导合作互鉴与多方共赢,从而有助于推进国际社会的和平有序发展。

(六)价值逻辑维度

“普世价值论”是从以西方为中心的立场出发的价值逻辑,它视植根于西方国家的、打上浓厚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烙印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为普世的、最好的价值,试图推动人类价值追求整齐划一的西方化。它建立在西方与非西方敌我两分、非此即彼的方法论基础之上,因而是一种将西方社会的特殊价值当作普遍价值(以特殊性替代普遍性),并借助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军事、科技优势予以强制推行的形而上学的价值逻辑。质言之,“普世价值”是资本逻辑、霸权逻辑的产物,它遵循着追求个性、排斥共性的价值理路,暴露出西方国家在价值的个性与共性问题上的矛盾。

全人类共同价值论是从以全人类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出发,植根于全球化时代人类普遍交往、命运与共的世界历史实践,它既以全人类为价值主体,以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为价值尺度,同时兼顾不同民族、国家、地域、文明及群体的独特价值,它着眼于从各民族、国家的特殊价值中寻求共同性、相通性(价值公约数),因而统摄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关系、人类价值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关系,倡导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价值原则,是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多样性与统一性相统一的辩证价值逻辑。质言之,它是世界历史逻辑、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的辩证逻辑的产物,遵循着在多样性中追求共性并包容个性的价值理路,反映出人们对价值个性与共性关系的正确驾驭。

全人类共同价值对“普世价值”的超越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分析,价值理念属于一种社会意识,它既是社会存在的真实反映,也会对社会存在形成能动的反作用。“普世价值”理论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的社会意识,在当前国际关系治理中表现出的智识衰败与境界低下,已经严重损害了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国际社会对于新理念、新思维、新体系的呼声与日俱增。在这种背景下,全人类共同价值理论的提出必然带有对“普世价值”的多维超越性。这种超越性具体体现在理论基础、思维方式、理论品质、理论旨趣、实践路径、价值形态六个层面上。

(一)理论基础层面

全人类共同价值相较于“普世价值”,其超越性首先体现在理论基础层面,从逻辑上讲,理论层面的超越性决定了其他维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具体来说,共同价值在理论层面的超越性主要体现在人性论基础和历史观基础两个方面。

第一,人性论基础,表现为现实人性论对抽象人性论的超越。从理论上讲,人类是由不同方面的各种“共性”构成的“类”,从而奠基于“共性”之上的价值自然成为人类必须遵循的所谓“普世价值”。这种对“普世价值”的理解表面上看似合理,然而,资本主义社会对这种“社会共性”的本质及来源的理解却带有形而上的色彩。这种抽象人性论把人性视为一种脱离具体历史社会关系的先验存在,并且否认它的运动变化,因而呈现出绝对的普遍性。与“普世价值”不同,共同价值的主体是特定社会存在中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人”,即“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人类整体(类存在)。这就意味着人们之间除了自身具有的独特社会实践造成的差异性外,还具有基于共同生活、利益、关系、命运以及深度交往形成的共同特征及共同诉求。这一“共性”自然决定了“它必须要以利益共同体或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支撑,否则就不能存在”。正是基于这种真实的“现实人性”,共同价值着眼于当前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共同矛盾、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在充分尊重各民族国家差异性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满足人类共同需求的价值体系,这就是共同价值“现实人性论”对“普世价值”抽象人性论的超越。

第二,历史观基础,表现为唯物史观对唯心史观的超越。历史观,说到底就是人们看待人类社会运动过程本质和规律的根本观点或理论体系。“普世价值”的历史观基础之所以是唯心史观,就在于它把人们的思想动机、卓越人物的意志或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看作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事实上,推翻封建主义和神权政治的,不是资产阶级一直自诩的“普世价值”,而是他们手中掌握的先进生产力。除此之外,唯心史观还主张“历史发展目的论”。按照这种观点,人类历史发展是由某种预先设定的目的决定的,它主宰着历史过程,因而人类社会总是遵循某种共同的秩序,走向共同的目标。在价值领域,这种目的论表现为对“普世价值”或“永恒正义”的笃信,认为它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正因如此,西方国家一度推崇所谓的“历史终结论”。显然,这种唯心史观与真实的社会历史发展完全相左,根本无法科学解释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

反观共同价值,其在历史观上遵循的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是社会历史的现实主体,历史就是现实人的实践活动的展开与延续,“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类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让每一个人在场并展现其存在价值。因此,“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历史在错综复杂的时空中不断绵延并真实呈现“现实的个人”及其生活世界,人类历史是一个扑朔迷离的动态演进过程,每一个体在创造历史中又被历史所创造,人类无限的思维建构力、认知拓展力和价值创造力在奔腾不息的历史进程之中再现,人类历史的延续就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拓展深化。人类共同价值正是基于实践层面的现实的个人的共通性以及形而上学层面的“类存在”特征而生成发展的一种价值事实(价值存在),它揭示了共同价值的客观性、历史性、具体性特征。

(二)思维方式层面

思维是理论结构在人脑意识中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理论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思维方式层面对“普世价值”的超越,实质是辩证思维对形而上学思维的超越。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事求是”思维方式对“独断论”思维方式的超越,二是价值关系思维对价值实体思维的超越,三是共赢思维对零和思维的超越。

第一,“普世价值”的背后隐含着独断论的思维。这种“独断论”思维认为,自身穷尽了人类的真理性认知,并由此具备了以此真理剪裁和权衡世界多样性的神圣权力。然而,所谓的“普世价值”事实上并没有给予异质价值及价值观念应有的尊重和善意的接纳,而是通过默认并主观设定自身价值话语的先天优越地位,从精神上强迫其他社会共同体无条件接受和服从,这无疑是“独白式”的思维方式。与之相反,共同价值推崇“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它面向事物本身,实事求是地考察每个群体的发展模式和道路选择。对于经验、做法、制度的借鉴或移植保持应有的审慎态度,充分尊重世界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因此,相较于“普世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思维底色上呈现出极强的包容性和思想张力,它深植于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普遍交往的历史事实中,具有贴近生活世界的真实性。

第二,由于“独断论”的思维者笃定自己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真理,其在价值思维上就表现出实体思维的特征。他们将自己认同的价值标准予以固化,从而否定了价值之为价值的主体性前提。共同价值在价值思维上则彰显出关系思维的鲜明特征,它视价值为一种对象化的关系范畴,无论是基于认识论的主客关系,抑或是基于存在论的主体间关系,都充分彰显出其价值思维的关系性特征,从而揭示了价值世界的真谛。

第三,共赢思维对零和思维的超越。“普世价值”往往先验地把世界一分为二为西方世界与非西方世界,并将处于支配地位的西方国家的价值“理所应当”地视为各国都应接受的“普世价值”,同时以西方国家为中心,以西方价值为标准,组建价值联盟,划分价值阵营,大搞价值对抗,宣扬“文明冲突论”。这些做法实质上反映的是西方国家根深蒂固的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对抗思维。全人类共同价值从全球化时代各国相互依存、耦合互动,文明多元共生、交流互鉴的客观事实出发,着力满足人类普遍交往实践中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文明共建等共同诉求,以寻求最大价值公约数。自觉提出既尊重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与价值,又尊重人类整体利益与价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体现了一种共赢思维,从而实现了共赢思维对零和思维的超越。

(三)理论品质层面

马克思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从客观层面分析,“普世价值”从抽象人性出发,脱离社会关系,因而没有也不可能找到社会历史的本质与规律,对人性及价值等问题无法做出唯物辩证及历史发展的正确阐释,自然无法达到“彻底”的理论发展程度,往往表现出虚假性、表面性、片面性、极端性等特点。因此,“普世价值论”者总是违背事实,仅仅凭借其发达经济及科技带来的强大话语权,不遗余力地推行理论的专制主义,以此达到蛊惑人心的目的。再从主观层面分析,“普世价值”的出场具有直接明确的目的性,它通常是以西方资产阶级价值的幌子呈现的,具有强烈的理论欺骗性,由于它没有也不可能反映人类多样化利益诉求,因而无法回应现实世界中体现多元利益的众多价值主张的挑战。所以,“普世价值”往往呈现为一种封闭孤立的价值话语系统。

与之相反,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是对现实世界发展事实和演进趋势的真实反映,在利益诉求上不代表任何特殊群体,而是反映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与普遍诉求,具有更加开放、民主、平等、包容和自信的理论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把人类“共同价值”精辟地概括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基本内涵,就是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的历史条件下,对当前人类共同利益需求的科学概括与思想升华,但它没有也不可能拒绝除此之外的价值诉求。换言之,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概括与总结,没有也不可能排斥其他带有共性价值诉求的价值表达。质言之,“共同价值”思想只是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相对意义上的理论概括和科学总结,它具有鲜明的民主性、平等性、开放性、发展性与包容性,是在承认多样性、体现共同性的人类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的,本质上反映的是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并与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方向高度一致。

(四)价值愿景层面

价值愿景即价值理想,它是价值意识的最高形式,通常体现价值主体的价值偏好与理想境界。价值愿景是价值主体之价值立场的集中体现。生长于资本主义制度土壤中的“普世价值论”的价值愿景不是别的,而是殖民扩张并称霸全球,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自身之强势经济、科技与军事力量统治世界,以“普世价值”为幌子排斥或打压其他价值,谋求控制或支配其他国家的价值话语,并进一步操纵国际体系的运作,为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服务,更准确地说,是为这些国家的少数资本利益集团服务。

全人类共同价值则完全不同,它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及其和平相处”作为价值愿景,谋求“和而不同”的共同价值。人类发展历史告诉我们,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文明是多种多样的,少数国家试图用单一文明一统天下的做法,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必然违背历史潮流。因此,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在多元多样中追求价值公约数的共性思维,避免和克服了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对当今世界多样性文明和谐相处的损害。正是在对这种价值境界追求的指引下,全人类共同价值旗帜鲜明地倡导人类文明多样化,主张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与共存共赢,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从而跳出了狭隘的利己主义视野,摆脱了单极化思维的束缚,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维护全人类共同福祉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的价值旨趣。

(五)价值形态层面

从价值形态上看,“普世价值”是具有单一性、伪科学性和强制性,不具有普适性的价值体系。其片面性体现在只承认西方价值的正当性、合理性、普适性,而否认非西方价值的正当性、合理性与独立性;其伪科学性体现在源于抽象的人性论脱离现实、虚构价值,充满虚伪性、迷惑性和欺骗性,最终无法兑现;其封闭性体现在以“西方中心论”“西方文明论”为基础,充满对其他文明及价值的傲慢与偏见、无知与敌视、打压与扼制,用“唯我独尊”“高人一等”的价值思维作茧自缚、遮蔽视野;其非普适性体现在无视国家、民族之间的价值差异,把反映西方资产阶级利益的特殊价值绝对化、虚幻化、普遍化,宣扬超越时空、超越历史而永恒不变的价值范畴的存在,这样的价值必然是虚伪的、超验的、无法落地的,因而并不具有普适性。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完整的、科学的、开放的、普适的价值体系。首先,它是完整的价值体系。它既承认各民族、国家价值的特殊性、差异性,又承认价值的共性、普遍性和相似性,并将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理念拓展到价值高度,主张“和羹之美”在于合异,倡导异中求同,在差别中求统一,在多样中寻一致。从纷繁复杂的价值差异、分歧与冲突中,寻求最大价值公约数,推动各民族国家的价值对话、交流与和谐状态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如此,它既关注人类整体发展和前途命运,也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而追求人类社会的普遍和谐与稳定。可见,它是完整全面的价值体系。

其次,它是科学的价值体系。它立足客观现实,反映价值生成规律。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世界历史时代正成为现实。全球的整体相关性以及人类各个组成部分的耦合互动性与彼此相关性愈加彰显。这促使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与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彼此依存、高度相关的复杂共生格局。这种共生的生态环境、共存的交往互动、共享的发展空间以及共处的命运共同体,必然生发出相应的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正是基于这样的客观事实而生成的共同价值,它回应了不同国家和民族间共同问题解决和共同利益满足的价值诉求,是各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中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困境、共同追求的真实反映和客观表达,因而是科学的价值体系。

再次,它是开放的价值体系。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价值主体是整个人类这一类主体,它是从人类命运与共、生死相依、共存共荣的历史高度提出的,同时兼顾不同民族、国家、地域、群体及不同文明的独特价值,呈现出胸怀天下、海纳百川的开放包容性。它内蕴着平等互鉴与对话交流的文明观,主张用文明交流打破文明隔阂,用文明互鉴消弥文明冲突,让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积“小同”为“大同”,化“不同”为“共同”,开辟了人类文明开放包容的崭新境界。具体来说,从横向视角看,一切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构成要素都是开放、包容的,它涵括和包容了不同时代及同时代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特殊价值。从纵向视角看,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向整个历史过程开放,也就是向过去、现实和未来都开放,并且不断拓展深化,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最后,它是普遍适用的价值体系。全人类共同价值是站在人类历史发展高度,以整体思维和系统观念把握世界大势,洞悉历史规律,观照全人类前途命运而提出来的。它反映了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解决共同问题、推动共同发展的现实需求,超越了民族、国家、党派等具体价值主体的差别,承载着人类社会共同构建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望,契合了命运共同体时代人们的价值理想。它超越了各民族、国家、宗教教派、社会制度和社会水平的差异,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不仅适用于中国或一部分国家,而且适用于全人类,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

鉴于此,完全可以说,从价值形态上看,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完整、科学、开放、普适性的价值体系,超越了片面、伪科学、封闭、非普适性的“普世价值”体系。

(六)实践路径层面

价值的实践路径是指价值旨趣由潜在变为现实的过程和方式,也即价值的现实物质表达。综合当今社会的国际关系现状不难发现,“普世价值”的实践路径无疑是“外推式”的,即西方发达国家通过自身经济、政治、科技、军事等方面的实力地位,牢牢掌握国际交往的话语权,进而将“普世价值”强制兜售给其他国家。如此一来,遏制、对抗、冲突或“零和博弈”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普世价值”的价值实现方式。然而,这种粗暴遏制和对抗围攻自然会造成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强烈反弹,引发地区局势的动荡不安,进一步带来整个世界的危机与不安宁。

与此不同,在价值实现方式上,共同价值选择了“内生式”的实践路径,即人们通过现实的生产活动与社会交往,内在地生成特定的价值主张和价值追求,并在此指导下,通过合作、交流、共享、共赢的方式创造价值,实现相应的价值理想或价值旨趣。“内生式”的价值实现路径,是各个国家民族在与其他国家民族的普遍交往中逐渐生成的。因此,它有效规避了“外推式”路径的排异性。共同价值摒弃了那种以直接对抗、一味遏制为主的“赢者通吃、零和博弈”的冷战思维和陈旧做法,鼓励各国人民充分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发展路线,在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国际交往中实现“利他”和“利己”的辩证统一。

结语

有比较才会有鉴别,有批判才会有超越。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思考和研究“普世价值论”与全人类共同价值论,不难发现两者在价值主体、价值共识、价值目标、价值实践、价值取向、价值逻辑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表现出价值立场、价值追求、价值原则、价值理想、价值品质、价值境界等重大价值问题上的巨大差异性。通过认真比较,从众多事实中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世界历史时代人类回应“普世价值论”的一种崭新的价值学说,在理论基础、思维方式、理论品质、理论旨趣、价值形态、实践路径层面,实现了对“普世价值论”的批判扬弃和全面超越,呈现出理论上的巨大优越性与实践上的强烈指导性,为多样化文明时代国际社会的共同追求和共同发展找到了最大公约数,指明了世界历史演进的新方向,为解决世界历史问题、有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提供了价值支撑。从理论上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全人类共同价值对“普世价值”的超越,对于更加自觉地弘扬和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作者:李永胜,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玉容,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西安工程大学新媒体艺术学院云媒体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原文刊发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

文字: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永胜 张玉容
编辑:朱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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