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宋丽颖:多方协同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8月19日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宋丽颖教授接受了《中国环境报》的采访,就多方协同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分享了看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当前我国最为重要的目标之一。政府采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是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日前,《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于实现“双碳”目标有何意义?如何将两者进行结合?各地有哪些值得借鉴的案例?当下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记者专访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宋丽颖。
中国环境报:实现“双碳”目标对中国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您认为,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宋丽颖: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意义,应该从四个方面讲起:首先,它能够促进低碳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政府绿色采购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具有绿色低碳技术企业的财政支持。这种支持能够显著提升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意愿,从而弥补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时面临的正外部性问题——技术创新带来的环境效益往往难以被企业完全内部化,而政府绿色采购则通过市场需求的方式,使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获得更直接的经济回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优化,将引导更多的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推动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绿色采购的示范作用,可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绿色化改造,促进整个产业链的低碳转型和升级。
其次,提升低碳产品市场需求。政府绿色采购通过分担消费者对低碳绿色产品的研发成本,有助于降低这些产品的市场价格,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增加市场对低碳绿色产品的需求。政府作为公共部门,其采购行为也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能够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
再次,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政府绿色采购相当于对被采购企业的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给予了隐形担保。这种担保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用评级,特别是对于高风险、高投入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项目来说,能够极大降低其融资难度和成本,增强融资能力。随着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将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最后,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通过制定更加严格、具体的绿色采购标准和规范,可以确保政府绿色采购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监管,并与其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形成协同效应,有助于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中国环境报:在当前推进“双碳”工作的大形势下,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应如何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
宋丽颖:结合当前形势,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与标准。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确保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低碳、环保要求。例如,将低碳产品认证纳入到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中。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将低碳产品认证作为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考量因素。同时,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低碳产品认证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具体的低碳产品采购清单,明确哪些产品需要通过低碳产品认证才能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是重点领域与项目推动。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选择试点城市进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购,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大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公务用车和用船中的采购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鼓励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示范效应带动社会消费。
三是强化监督与考核。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绿色低碳责任,加大对采购人绿色低碳采购行为的监督考核力度,对在绿色采购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采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绿色采购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采购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举办绿色采购政策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采购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使用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和服务。
五是协同推进与政策支持。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财政支持力度,为采购人提供更多资金保障和政策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采购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的策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同推进。
中国环境报:据您了解,各地有哪些政府绿色采购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案例可供借鉴?
宋丽颖: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等措施,各地政府在绿色采购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有效推动了“双碳”目标实现。
内蒙古包头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改革,制定《关于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主动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实施绿色建材采购,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同时探索碳足迹管理政府采购,将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办公电子设备、电器、汽车等产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采购人购买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2024年上半年,包头市采购节能、节水、环保标志产品超4000万元,占同品目87%;执行绿色建材采购政策,绿色项目占比达85.3%。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公共管廊一期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便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在采购文件中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款。该项目是东营市首个政府绿色采购项目,对推动东营市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环境报: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各地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在当下还存在哪些不足或问题?您有哪些建议?
宋丽颖:虽然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做出了样板,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尚有可以优化的空间:一是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和认证标准管理不统一。目前,我国对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实行市场化管理,存在多家认证机构,且各机构执行的认证标准不一,导致同一产品的认证结果存在差异,给采购人选择产品带来困难。二是公众环保和节能意识不强。尽管政府和企业对绿色采购日益重视,但公众和采购人的环保和节能意识仍有待提高,自觉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意愿不强。
因此,当下应该尽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明确认证标准和流程,减少认证结果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环保和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采购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绿色采购知识,引导公众和企业积极参与绿色采购行动。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还应该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绿色采购需求管理。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阶段,明确绿色采购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将绿色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需求预测和规划,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低碳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推广绿色采购信息化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绿色采购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化。通过平台发布绿色产品信息、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内容,为采购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采购服务;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先进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其绿色采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水平和影响力,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提升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多样性。创新采购模式,拓展采购范围,引入市场机制。例如,可以将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中,通过制订相关政策、核算购买减排量、公开政府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相关信息、加强宣传推广等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多样性,还能有效推动政府活动的碳中和目标实现。当然,这同样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原文刊载于2024年8月19日《中国环境报》对话面对面